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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生村官的待遇

新疆大学生村官的待遇

更新时间:2013-07-18

1、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并随之同步提高。统一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按当地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或夏季高温补贴。鼓励各地财政逐步实行大学生村官地方性津补贴待遇和比照当地事业单位规定为大学生村官落实住房公积金。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
  3、对新聘任的大学生村官,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3000元。原则上按年人均20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4、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